平安曲园
第67期
远离刷单,保财产安全
2017年以来,山东网络刷单类、网络购物类、盗刷资金账号类、QQ、微信社交类、网络游戏类、冒充熟人类、办理信用卡、贷款类等八类电信诈骗犯罪多发。其中,网络刷单类诈骗犯罪发案占全部案件的17。3%,数量位居所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之首。自2016年以来,我校采取了多种方式的预防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工作,成效明显,网络诈骗案件大幅度降低。但还有部分师生防范意识较弱,致使上当受骗。据省反诈骗中心统计,2017年1至10月,我省共发生3000元以上刷单诈骗案件4597起,损失金额7311万元。为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财产安全防范意识,我们整理了相关网络刷单方面的相关内容,供大家学习参考。
一、网络刷单诈骗概念
网络刷单诈骗,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招聘网站、兼职类QQ群等途径发布虚假兼职(给电商平台商铺刷单以提升信誉度)信息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套用真实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,等刷单成功后,再以系统、网络问题等种种借口,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的网络诈骗。
二、刷单诈骗,提高警惕
在生活中,你是否收到过这样的信息并为之心动不已?
“您好,工作1-2小时日结80-300不等,在家可做不限时间地点会上网就可以。加客服qq:*******”;“鉴于您网购信用良好,诚邀您刷单,按条结算,日入百元不封顶。”又是否萌生过想要得到一份不花时间,不费成本,而又轻而易举赚钱的想法?
这个时候,你——要警惕了!当心落入刷单诈骗的陷阱!
双十一临近,很多店铺为了刺激消费,冲击销量,采取了疯狂刷单的做法,而不法分子也瞄准这个时机,发布虚假任务实施刷单诈骗。
网络刷单几乎可以说是为大学生“量身定做”的一类网络诈骗,都是通过受害者急于赚取快钱的心理实现的。网络刷单不是诈骗就是变相传销,就个人来说,网络刷单是根本赚不到钱的,就是个骗局。在此提醒广大师生,在所有涉及大学生的网络诈骗案件中,网络刷单骗局高居榜首,随便搜索一下“网络刷单骗局”,都是血泪教训。购物要使用官方提供的购物平台或软件,找兼职时更需小心。如有被骗,请注意收集联系电话、网站、银行账号等相关证据,并及时拨打“110”报警。兼职不是错,刷单需谨慎,高额返现不靠谱,三思而后行。总之,不相信任何预先支付钱款形式的网上兼职。
三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,于2018年年1月1日起施行。其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,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,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、用户评价刷单,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。第二十条明确,“情节严重的,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可以吊销营业执照。”
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说,这意味着,除了经营者对产品的虚假宣传,帮助他人进行刷单、炒信、删除差评、虚构交易等行为,也将受到严厉查处,惩治刷单和虚假宣传将有法可依,“网络水军”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。
网络刷单是虚假交易,本就属于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,违反我国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和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,刷单不管是否有诈骗行为,都属于违法行为,涉嫌欺诈消费者。它危害市场秩序,侵害消费者权益,更成为了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手段。
我们应当远离这些打着“工作轻松,报酬丰厚”旗号的刷单行为。天上掉馅儿饼的事不会发生,不要轻易在网上透露个人信息,特别是银行账户、密码、支付宝账户、身份证信息等;自己先垫付资金再获取本金及报酬的事不要去做,寻找兼职工作时,一定要提高警惕,在合理合法的地方进行!
我们做防范网络刷单诈骗的宣传者,切实向公众宣传网络刷单诈骗的危害,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。网络刷单诈骗,日益成为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一颗毒瘤,作为当代一名合格的大学生,我们不仅要提升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,明辨是非,更要坚决同这种刷单诈骗行为作斗争,做好防范宣传,提升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,不再让我们的社会信用度不断地透支,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运行!
在此提醒大家,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事,做兼职最好还是做实实在在的事。一份耕耘一份收获,不用付出努力就想获得高薪报酬是不可能的。提醒大家平时多关注新闻报道和警方通报,多了解现在社会上的新型骗局,提高警惕,谨防诈骗。网络兼职需谨慎,谨防上当保财产。